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 药品检验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62年11月,1983年5月卫生部授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口岸药品检验所;1992年经广东省编委增设了广东省药品质量研究所;1999年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授权开展人血白蛋白的检定工作。

  本所1990年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证书并于2000年再次通过复查换证;1996年通过卫生部实验室认证,1998 年药理室动物房获省科委清洁级动物房合格证书,同年综合档案室管理获国家二级证书,并于2002年通过复查。

  环境、人员、仪器设备  我所建筑面积6100M2,其中实验室面积5100M2,办公面积为1000M2,设有六个专业技术检验室(中药室、化学室、抗生素室、生检生化室、药理室、研究室); 四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业务科、人保科、财务科),各实验室的环境能满足检测条件要求。全所在岗人数87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19人,中级技术人员35人,初级技术人员1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0人 ;技术科室的负责人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有各类专家如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药品审评委员会委员、国家中药保护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药品审评委员、广东省药学会相关分科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配有万元以上精密仪器设备150多台(套),如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毛细管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薄层扫描仪,氨基酸分析仪等,总值2000多万元。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及高级精密仪器的配置,为药品检验的科学、公正、准确、高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几年来,承担国家中医药局、省中医药局批准立项课题共8项,其中获省政府科技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同时,承担国家药典会《国家药品标准》多个品种项目的起草、修订、复核工作。2000年以来共推荐发表学术论文111篇,接受委托研究项目81个。

  本所主要工作任务:

  1、承担《中国药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的起草、复核、修订工作。

  2、对本省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承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抽验工作任务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全省抽验计划落实工作任务。

  3、对广东口岸进口的药品进行法定检验。

  4、受理省内的委托检验、仲裁检验。

  5、承担本省注册药品检验及标准复核工作、医院制剂的技术审核工作。

  6、开展药品质量标准的研究、药检新技术的科研工作。

  7、承担省内药检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

  目前,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各项工作严格按制订的《质量管理手册》运行,规范各项管理,确保检测质量的公正性、科学性与准确性,为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提供可靠技术保障。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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