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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汇县药品检验所 | 药品检验 |
我所是上海市南汇县卫生局改正的专业药品检验机构,成立于1980年4月。
所内现有职工11人,从事药品检验的技术人员8人,占全所职工总数的72.7,其中主管药师3人,药师5人,全所占地面积846m2,房屋总面积366m2,业务用房的实用面积200.9m2,内化学室用房33.26m2,中药室用房29.87m2,生测室用房33.26m2, 仪器室31.7m2,资料室10.39m2。
全所固定资产总金额246,788.86元,其中房屋111,000元,5千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有756紫外一分光光度计等3台件,合计22,560元,一般仪器设备113,228.86元(详见仪器设备一览表)。图书155册,期刊5种。
所内设化学、中药、生测和办公室四室,可进行化学药品的理化检验,中药材、饮片、成药检验,药品卫生检验和无菌检查等。
工作任务:
1. 对县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和技术仲裁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抽验,掌握药品质量情况。协同县药政部门做好伪劣药品的查处工作。
2. 接收外单位药品的送验和报验,判定药品的真伪、优劣。 法人代表:王宗显
3. 指导县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检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培训药品检验技术人员,指导群众性药品质量监督工作。
4. 审查、复核和协助医院修订自制制剂的质量标准,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5. 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集贸市场经营中药材的管理,鉴定真优劣,打击游医药贩进行的药品违法活动。
6. 积极开展药检新技术、新技术。
7. 完成市、县卫生局,市药检所不达的其它工作。
在上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多年来我县药检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公正性,为本县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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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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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联系电话: |
02158022670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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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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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01300 |
| 个人网站: |
http://www.shec.gov.cn/introduce/nhx/nhx.htm |
| 通信地址: |
南汇县惠南镇城北路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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